※ 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、建立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。
※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,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。
※ 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养老服务,支持老年专科医院建设,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。
※ 加强社区医养融合服务、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、推进医保异地即时结算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。
※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“医养结合”机构,支持企业积极开发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。
※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。
四川省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、托老所、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机构的合作,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“家庭病床”,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。
四川省还要求县级以上医院(含中医医院)建立与老年病专科医院、老年护理院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。
到2017年:
☆实现80%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人提供挂号、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;
☆50%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。